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

基督徒的理財

單元五  金錢的管理(基督徒的理財)




馬太633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
箴言20:21  財富得來越容易,對你的益處越微小
金錢絕不妨礙我們得到內心的平安,全看你怎樣對待它。要是把金錢本身當作目的,我們就會變得趾高氣昂、目空一切。要是我們用錢只求滿足我們的欲望,我們的生活也會墮落、腐朽。要是我們能做神的好管家,善用金錢,它可以成為我們的祝福,使全家欣欣向榮。主耶穌說:「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(路十二15)

一、聖經中有關錢財的教導

1.富足是神所賜的福氣
「耶和華所賜的福,使人富足,並不加上憂愁」(箴十22)

2.得貨財的力量來自神
「你要紀念耶和華你的神,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祂給你的。…(申八18)」「豐富尊榮在我,恆久的財並公義也在我(耶和華)。我在公義的道上走,在公平的路中行,使愛我的承受貨財,並充滿他們的府庫。」(箴八182021)

3.不要貪財
1)貪財是萬惡之根
你們要謹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貪心;因為人的生命,不在乎家道豐富。」(路十二15)「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,就陷在迷惑,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,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。貪財是萬惡之根,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」(提前六9~10)
德蕾莎「當印度人輾轉於物質的貧乏時,美國是普遍陷於 精神貧乏之中。」索忍尼辛「不斷想得到更多東西及更好的生活,而拼命去幹,會產生許多憂慮及愁苦的面孔,但他們已習慣性地掩飾了內心真實的感受」
2)貪財難進天國:參(太十九23~27;可十23~27;路十八18~30)

4.當積財寶在天上
主耶穌說:「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」(路十二15)「耶穌說,你願意作完全人,可以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要有財寶在天上,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(太十九21)

5.錢與心相連
「……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,你的心也在哪裡。」(太六19~21)
主耶穌說:「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」(路十二15)

6.理財要忠心
「……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在大事上也忠心,在最小的事上不義,在大事上也不義。……」(路十六1~12)

二、理財的一些原則及態度
1.消極方面:
1)不事奉瑪門(財利):「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,不是惡這個,愛那個,就重這個,輕那個,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(路十六13)
2)不欠債:金錢上不欠人,不作人的奴隸。
   「富戶管轄窮人,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。」(箴廿二7)
3)不勞碌求富「不要勞碌求富,休仗自己的聰明,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麼,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」(箴廿三4~5)
4)不求急速發財:「起初速得的產業,終久卻不為福」(箴廿21)「人有惡眼,想要急速發財,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」(箴廿八22)
2.積極方面
1)給:(分享的慷慨)
主耶穌說:「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,並且用十足的升斗,連搖帶按,上尖下流的,倒在你們懷裡,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。」(路六38)人要有更多的收入,就要有更多的付出。你越能夠給予,就越能夠領受。這是屬靈的原則。凡是把錢握在手裏越牢的人,那一個人越得不著。少種的少收,多種的多收」(林後九6)。基督徒送錢給人,是拿出去「種」,不是拿出去「丟」。「……又當紀念主耶穌的話,說:『施比受更為有福。』」(徒廿35)
a.經驗什一奉獻的祝福(瑪三10):「萬軍之耶和華說: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,使我家有糧,以此試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。」
b.慷慨的分享:教會與基督徒間的分享
「聖徒缺乏要幫補……。」(羅十二13)
c.給窮人:社區與鄰舍的分享(箴十九17)「憐憫貧窮的,就是借給耶和華,他的善行,耶和華必償還。」
2)得:要取之有道
a. 動機:合神心意、正直、價值
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 (16:26)」「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(3:7-8)
b. 勤勞經營
「殷勤籌劃的,足致豐裕……。」(箴廿一5;卅一13~18)
c.祈求(腓四6)
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藉著禱告,祈求和感謝,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。
3)
a.預算:量入為出
b.節省:開源節流
c.精買:精打細算
d.拒絕大減價的誘惑
亞古珥之箴言及保羅之見證:要學習過簡樸的生活
箴言30:7  我求你兩件事,在我未死之先,不要不賜給我: 8 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;賜給我需用的飲食, 9 恐怕我飽足不認你,說:耶和華是誰呢?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,以致褻瀆我神的名。
4:11 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,這是我已經學會了12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,也知道怎樣處豐富;或飽足,或飢餓;或有餘,或缺乏,隨事隨在,我都得了秘訣。13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,凡事都能做。

【從先賢學習正確的金錢觀】
()奥古斯丁的金錢觀:奥古斯丁認為神定罪的是貪財的「貪」,而不是「財」。他說一個窮人如果成天嫉妒別人,或鎮日作發財夢,這種人是犯了貪婪罪;相反的,一個平淡的富人,隨時願意拿出所有與人分享,這種人將蒙神祝福。所以神沒有理由多聽窮人禱告;神真正在乎的是靈裏貧窮的程度,而非錢財的多寡。
()加爾文的金錢觀:加爾文視財物為神賜予人的禮物,尤其是給勤勞工作者的禮物。當時清教徒的最大特徵是嚴格律己、節制欲望及強調個人實踐責任,在這種克己與制欲的倫理下,清教徒十分勤勞、節儉。加爾文的觀點深刻影響清教徒,使他們認為財富增加,是神報償他們努力工作的一種方式,所以他們都勤奮工作、累積財富,並認為財富愈多,愈是榮耀神。
()衛斯理的金錢觀:衛斯理看到清教徒財富增加之後的情形,在他的日記裏說:「凡是財富增加之處,其宗教精髓即同比例減少。」所以他作出如下的結論:「盡你所能的賺取,盡你所能的節省,也盡你所能的給予。(gain all you can, save all you can, give all you can)。這三句話後來被許多人視為基督徒的財富理論。
討倫與分享:
1). 基督徒重要的價值觀?聖經對錢財的教導?
2). 我的理財觀念與經驗?是否與聖經的說法一致?
3). 我如何教導孩子金錢的觀念?是否與聖經的一致性?
箴言20:21 財富得來越容易,對你的益處越微小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